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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部发布《母婴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》

www.foodshn.com2012/2/9 14:49:58来源:卫生部浏览数:0

 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,为提高我国公民健康素养水平,特别是母婴健康素养水平,普及母婴保健基本知识与技能。日前,卫生部部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《母婴健康素养——基本知识与技能(试行)》,分为基本知识和理念、健康生活方式与基本技能三部分,确定了55条基本知识与技能。

  以下是《母婴健康素养——基本知识与技能(试行)》全文:

  母婴健康素养——基本知识与技能(试行)

  一、基本知识和理念

  (一)促进母亲和婴儿健康,提高出生人口素质,是每一位公民的社会责任。

  (二)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婚前保健服务。

  (三)怀孕和分娩是人类繁衍的生理过程,应当作到有计划、有准备。准备生育的夫妇,应当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孕前保健服务。

  (四)吸烟与被动吸烟会导致流产、死胎、早产、低出生体重。

  (五)准备怀孕的妇女和孕妇,应当避免接触生活及职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,避免密切接触宠物。

  (六)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补服叶酸可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。

  (七)产前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测量血压、体重、宫高、胎位、胎心率,血、尿化验和B超检查等。

  (八)首次产前检查应当做乙肝、梅毒和艾滋病检查。

  (九)产前诊断可发现胎儿某些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。35岁以上的孕妇属于高龄孕妇,应当进行产前诊断。

  (十)孕妇正常血压为收缩压低于140毫米汞柱,舒张压低于90毫米汞柱。

  (十一)孕妇血红蛋白应当不低于110克/升。

  (十二)怀孕期间,如果出现高热、头晕、头痛、呕吐、视物不清、阴道出血、腹痛、胎膜破裂(破水)、胎动异常等情况,应当立即去医疗保健机构就诊。

  (十三)怀孕24周-28周,建议做妊娠期糖尿病筛查。

  (十四)足月产是指怀孕37周-42周之间分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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